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与徐某女去年腊月二十六通过介绍认识的
您与徐妇士不是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共同生育了孩子,如果徐女士不同意与您结婚,您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婚约返还贵重物品。但是孩子永远都是您二人的孩子,徐女士向您索要1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您请律师帮助,取得徐女士不愿抚养孩子的有关证据,您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可以不给钱。做亲子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