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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在成都B#事情是这样的,我一直居成都。由于去年7月在表哥介绍的情况下认识了一名广东籍男士

我在成都B#事情是这样的,我一直居成都。由于去年7月在表哥介绍的情况下认识了一名广东籍男士 我在成都B#事情是这样的,我一直居成都。由于去年7月在表哥介绍的情况下认识了一名广东籍男士,于去年的8月拿了结婚证,在老公的邀请下,去年9月去了广东惠州定居.当我过去后,老公前妻随时以看孩子为由,和老公来往密切。由于2014年春节来临之际,老公前妻直接回到他们以前住过的房子住上不走了,说我们住的房子产权是前妻爸爸名字,她最应当居住。与当时和老公离婚时口头协议说孩子归那方抚养,房子就归抚养娃娃一方住。可产权人已过世,遗孀又另嫁他人,房子究竟归谁所有?在我没住的地方后,于2014年1月下旬回了成都,老公居然说我们性格不合,干脆离婚,可提出后一直没能到成都办理离婚手续。现在他和前妻居然公然带孩子出席车友会活动和同居。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报警和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4-04-27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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