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朋友两人经营一家火锅店,法人是我朋友,去年9月开业前期我们共同参与管理
您好。建议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请来电详谈。
你好,在合伙期间要共同承担营业的风险,根据合同约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1、如果你没有办理相关的退股手续等,那么你还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2、对于内部,你们是可以协商相关的赔偿问题的。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你没有办理相关的退股手续,口头通知对方否认的话就无效,那么你还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您好,第一,对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于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二,若是您未办理相关的退股手续,原则上您是应该承担责任的;第三,可以根据您们合伙协议中约定的责任承担进行分配,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护您方合法权益;如需其他法律帮助,欢迎来电详细咨询或是当面咨询(免费)。
你好,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你好,在合伙期间要共同承担风险。
未退伙,需承担经营风险。
未退伙,需承担经营风险。
应当以双方的约定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