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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警时如何确定失窃物价值的咨询

关于报警时如何确定失窃物价值的咨询 报警受理点的登记民警按我提供的购进金额、购进时间主观估了失窃物的大概7、8成新,然后以7成新折算的现值登记并表明不达本省立刑案标准。后来我才知道,按8成新折算的现值是达到立案标准的。失窃物的价值应该怎样确定?登记民警这样估计物品价格并登记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n150……(四川-遂宁)
提问时间:2015-01-18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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