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我朋友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么
我朋友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么 我朋友在某公司离职之后,公司总部收到举报声称她有很多问题,公司监察部调查后发现,在她在职期间有以下问题
1、怀疑有两名员工有考勤但是没上班,有原来单位的员工的证词,涉及到5.3万元的工资,但是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被她收了。后来监察部找她的时候她为了息事宁人承认了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了。
2、公司有一块场地被她出租出去了,承包人是她的朋友,由于这个人一直没有注册下来公司,也就始终没有签订合同,对方付给她2.3万元,她没交给公司;
3、其它零碎的大约有七千多元;
4、当时为了息事宁人,不影响现在的工作,她在公司的询问笔录上签字了,并且给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诺书,写着“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了8.3万元的损失,本人同意补偿给公司,由于目前没有偿还能力,先支付一万元,等公司的工伤补偿款支付后补足剩余部分”
结果公司现在声称又有人举报她其它问题,如果她不承认就拿之前的资料要报案,
我的问题是,向我朋友这种情况,公安机关会立案么?公司除了口供之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些钱给了她,而且大部分口供都是公司自己员工的。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了我朋友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3820……(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5-01-17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