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辞职
我个人的理解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就无约定,所以,不存在试用期一说,而且,既然没有约定合同期限,劳动者当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2010年12月份的工资应该足额向你支付,且你可以主张支付11月份,12月份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按照约定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