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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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帮助 我和前夫结婚快3年 3年期间他好赌 吃喝 婚后我为他生了2个孩子 大的3周岁是个男孩子 小的是个女孩子今年1周多 5个多月前 因为他的不正混 天天在外面花天酒地 我选择了离婚 离婚的时候我考虑他有工作 没说出有个女儿的事情 最后明政局协议写到有一男孩子 给男方了 有权看望 可是现在他们连面也不给见 儿子女儿我都见不到 作为一个女人我的心很痛苦 所以我想不管怎么样 无论是儿子也好 女儿也好 要一个在自己身边 请问我该怎么办 备注:女儿是偷生的 什么手续都没有 ,因为我前夫有单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j2883(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1-01-03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