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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工作岗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工作岗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在去年年底,用人单位说签订一份新的合同,本人拒签。应本来签的合同还有两个多月到期,而且是与劳务公司签,现在是说与劳务公司解除关系,与被派遣用人单位签。就是不签新的,被停本岗位工作,每天100元,计时工资。然后说去扫地60元一天,都未经本人同意,最后又说去80多一天岗位。然后说不能胜任新工作岗位,要求我提出辞职请求。这样年终奖4000元没有,失业保险没有,两个月工资也没有。本人觉得签订劳动合同里规定:在派遣期内因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由用工单位提出,甲(劳务公司)乙(本人)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而且我本岗位工作有任务,我也能胜任,不应不签新合同为由改变工作,造成我的损失。所以想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违约金。请律师指点一二,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花花黄天锁斩……(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5-01-1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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