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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老兵[大陆籍]退伍金认领过期是谁的责任?可以起诉吗?
台湾老兵[大陆籍]退伍金认领过期是谁的责任?可以起诉吗? 我是广东汕头市的农民、我爷爷以前是被国民迁移台湾时被抓去当兵的、1986年回来探过亲、[当时政府部门也来过我家看我爷爷]、之后互通了几年书信、再后来我爷爷就没再联系我们、我们给他去过书信也没了回音、直到2006年7月份汕头市电视台[今日视线]节目播出寻汕头籍的台湾老兵的退伍金的认领[家属].我看到有我爷爷的名字就去核对是否、在汕头市两岸交流服务中心这单位去核对、结果对上了是我爷爷、汕头市两岸交流服务中心这单位的同志说我爷爷在台湾已经去世了、在台湾没后代所以祖籍寻后代去认领退伍金、两岸交流服务中的同志看了资料后说我爷爷2001年5月份去世的、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了已失效不能去认领了[说台湾政府规定认领退伍金必须五年内否则失效]/说我爷爷去世寻亲属认领退伍金的资料2003年就到两岸交流服务中这单位了、可我看电视到得消息时已是2006年7月份已是过期认领的时间了。
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叶荣辉(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09-04-15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