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曾于某台资公司上班七年多,2006年,因公司搬迁未能跟随搬迁,后来公司给我们签自愿离职手续
本人曾于某台资公司上班七年多,2006年,因公司搬迁未能跟随搬迁,后来公司给我们签自愿离职手续 本人曾于某台资公司上班七年多,2006年,因公司搬迁未能跟随搬迁,后来公司给我们签自愿离职手续。只补偿三四千块钱,七年多来公司未帮我缴社保,我们曾闹到广西电视台也无济于事。请问,当时为什么我们要求补缴的社保沒有得到支持?当时有没有法律依据?这种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5-01-09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