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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能按什么标准赔偿

能按什么标准赔偿 外地农村户口57岁妇女来南京照顾孙子,因为其儿子在南京误工,但其本人来照顾孙子也快2年多了,现出现交通事故,被车子撞了,肇事方全责,由于无意识来南京没有办居住证,在南京居住地街道办给开了居住证明(真实的章),但听说法律规定还要在城市务工和居住才能安城市的标准赔偿,现通过关系给她给弄了份劳务务工合同,不是劳动合同的那种,还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全是真的材料),就是没有真实在那里上班。像这种情况能按城市的标准赔偿吗?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美_美(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1-07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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