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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判决离婚第一次开庭,曾当庭主动放弃的权利,是否可以再争取

在法院判决离婚第一次开庭,曾当庭主动放弃的权利,是否可以再争取 为了争取孩子,曾在第一次开庭时,说可以作让步,不要对方抚养费,第二次开庭时,可否再争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朴心处世(山东)
提问时间:2009-04-15 10:4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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