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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非直系亲属死亡后的房产继承和出售

关于非直系亲属死亡后的房产继承和出售 我叔叔常年居住在广州,和我同姓,是我太爷爷养子的孩子,终年未婚,无子女。有一弟,因精神失常走失,已近4年。其父(即我小爷爷)已故多年。
    情况是这样,我叔叔去年猝死家中,房本上应该是我叔叔的名字。没有直系亲属,他唯一的直系亲属(亲弟弟)已失踪多年,时效上应该可以认定为死亡了。现在只有我们旁系亲属,老人的后事是我姑姑和我大姐夫去办的。他们说当时律师说还不能认定直系亲属死亡,所以不能过户不能出售,我想问问,这种房产应该由谁继承,怎么继承,能否出售,如何出售?
    补充一下,我小爷爷是我太爷爷养子,我爷爷是我太爷爷亲生,我爷爷有2子一女。分别是我爸,我大爷,我姑(办理老人后事的当事人之一)。我爸只有我一个孩子,我大爷有两个女儿(我大姐夫是办理老人后事另一当事人)。我姑姑有一子一女。
     繁请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ianle……(北京)
提问时间:2015-01-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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