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75岁老人的社保问题

75岁老人的社保问题 我母亲今年74岁。195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地方民政局下属集体企业造纸厂、纸箱厂等单位工作,曾因工负伤,留有脑震荡等后遗症。1988年因病离开纸箱厂回家休息,没有退休工资。
2006年,地方民政局无偿占有纸箱厂厂区用地为民政局干部盖家属楼,对工人不作任何补偿。
从2005年到2007年的两年中,我母亲与原单位23名工人多次与民政局交涉。最终民政局让我们每人拿出一万一千元买社保。我母亲本人没有买,一是因为长期生病,无此经济能力;二是我认为崆峒区民政局应该为我们这些工人买社保,原因是其无偿占有了集体所属土地,应该对工人进行补偿。2009年,我母亲想补办社保手续,但是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说70岁以上人没资格办理。
我想知道我母亲是否可以补办社保,应该补交多少,民政局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我母亲应该怎样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lexba……(甘肃-平凉)
提问时间:2010-12-31 00:1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