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75岁老人的社保问题
75岁老人的社保问题 我母亲今年74岁。195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地方民政局下属集体企业造纸厂、纸箱厂等单位工作,曾因工负伤,留有脑震荡等后遗症。1988年因病离开纸箱厂回家休息,没有退休工资。
2006年,地方民政局无偿占有纸箱厂厂区用地为民政局干部盖家属楼,对工人不作任何补偿。
从2005年到2007年的两年中,我母亲与原单位23名工人多次与民政局交涉。最终民政局让我们每人拿出一万一千元买社保。我母亲本人没有买,一是因为长期生病,无此经济能力;二是我认为崆峒区民政局应该为我们这些工人买社保,原因是其无偿占有了集体所属土地,应该对工人进行补偿。2009年,我母亲想补办社保手续,但是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说70岁以上人没资格办理。
我想知道我母亲是否可以补办社保,应该补交多少,民政局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我母亲应该怎样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lexba……(甘肃-平凉)
提问时间:2010-12-31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