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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好心的律师

请教好心的律师 我有一亲戚,因建筑工程欠材料款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叫到法院,后来交了一部分钱,由本人和另外一个人担保后出来。在今年本人替还了4万多,每个月5000元,现在根本没有能力再每个月5000元还款,想申请从本人的工资去扣除,可以吗?应如何办理手续?另一个担保人法院都没有去执行,法院当时同意我担保应该也是我有工资才同意的,请教好心的律师做个答复,另法院一直叫我本人与债主沟通,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ngji……(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0-12-30 21: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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