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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企业故意拖欠工资

企业故意拖欠工资 本人于2005年12月进入该企业工作至今,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现因本人怀孕,公司想辞退本人,而故意停发工资1个月了,想让本人自动离职。现在本人想到劳动局投诉,申请补发工资及工资25%经经济补偿金,并申请补偿2008年至今15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可否成功呢?麻烦律师告诉我。如果能得到双倍赔偿后,公司是否可以辞退本人呢?本人现在怀孕6个月,是不是如果公司补偿了15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辞退本人?或者是等到本人小孩满一岁后公司才能辞退本人?请给出正确的处理方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唐小鸭蛋(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09-04-14 18: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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