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俩个孩子(高中生15周岁)在学校打架,一个孩子将另外一个孩子眼睛打碎,造成眼皮外伤,美容针缝了26针
俩个孩子(高中生15周岁)在学校打架,一个孩子将另外一个孩子眼睛打碎,造成眼皮外伤,美容针缝了26针 俩个孩子(高中生15周岁)在学校打架,一个孩子将另外一个孩子眼睛打碎,造成眼皮外伤,美容针缝了26针,眼球无大碍,应该如何划分责任?怎样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经过诉讼,如何划分责任,打人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葛新玲(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5-01-04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