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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孩子10岁。在学校,下课去厕所,被另外一位同学绊倒,导致一颗门牙缺损一个角(暂时牙髓没有坏死),另外

孩子10岁。在学校,下课去厕所,被另外一位同学绊倒,导致一颗门牙缺损一个角(暂时牙髓没有坏死),另外 医生建议18岁后做烤瓷牙。像这种已经换过牙,缺损无法更改的事实,属于伤残吗?还是属于面部破相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ngwe……(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4-03-12 10:2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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