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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变相逼员工辞职,协商不成,怎么解决?vip

变相逼员工辞职,协商不成,怎么解决? 当事人是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外贸部门业务员,从2012年5月开始在公司上班,第一份合同两年,14年续签2年合同,故合同2016年5月到期。公司是上海公司,总部和生产基地都在上海,但当事人一直在深圳办公,公司在深圳没有注册,但在深圳宝安区租了专门的办公室,有3个同一部门的人一起上班。当事人2014年平均工资(底薪+销售提成)大概税前12000元/月,实际底薪大概税前8000元/月,提成一年分两次发放。

现在公司以要当事人去上海上班的理由变相逼当事人主动离职,公司理由是 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是国内,没有明确是深圳,有权调动当事人去上海上班。2014/12/26日接到上海公司发过来的书面要求去上海上班的通知,公司没有任何安排(住宿、交通、薪金调整方面),当事人拒绝前往。现在公司协商想让当事人主动辞职,愿意赔偿一个月工资(底薪)。但当事人拒绝接受,要求公司按合同法规定的N+1赔偿条款,补偿当事人:4*平均工资。

当事人诉求:
1. 补偿4*平均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2. 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12月份工资,补偿金和提成

请问以上诉求合理吗?或者怎么改动诉求会比较合理?
如果仲裁或者诉讼胜算有多大?应该在深圳还是上海仲裁或诉讼?
请详细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aoh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12-31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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