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文化局这样做合法吗
文化局这样做合法吗 文化局这样做合法吗
我有一家网吧,因家庭有具体困难,向文化局领导申请搬迁。领导签字为:“同意办理(和**网吧合伙经营)”盖了文化局的章。(注:**网吧没有手续,是一家黑网吧)我就搬迁了,同时我办理了工商执照,消防意见书,向公安局备了案,并向文化局许可科提出了现场勘测的申请,但文化局许可科不受理,就已没有现场勘测为由,通知电信断网了有2个多月,至今没有给我开网,使我没法营业,多次找文化局领导,始终没有解决。(没有与**网吧谈拢合伙经营)我现在应该咋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oguo……(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0-12-30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