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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纠纷--保险基数与应发工资不符

关于劳动纠纷--保险基数与应发工资不符 您好!我已经和原公司解除了4年半的劳动关系距今有1个月了,在解除时向公司提出要求补给自进入公司至今的保险基数差额,共计约25000元,平均应发工资3000元,可是只按1800元上的保险基数,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是1800元,与工资条上的实发工资3200元不符,就此事与公司协商,得到结果是补给5000元象征性差额,因为没有达成一致没有同意,想仲裁。请律师帮我就法律相关规定予以分析,看能不能要回补偿?
先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荞麦皮(天津)
提问时间:2010-12-29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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