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诉讼

缴纳了社会抚养费,还要缴纳单位罚款吗

缴纳了社会抚养费,还要缴纳单位罚款吗 我是一个在医院上班的医生,在2007年超生了一个小孩子,2008年缴纳了30000元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还对我所在单位罚款了5000元,还对主管的院长等3位领导每人罚款400元,当时主管部门卫生局和医院院长为了督促我早点缴纳社会抚养费,说以后医院不会再罚我的款,只要我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就可以了,并且保证不开除工作。但是现在事情过了2年了,我单位院长又提起旧事,要我缴纳计生部门对医院的罚款6000元和对领导罚款1200元合计7200元,请问这符合法律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蒋飞龙(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0-12-29 16:1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