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一下这些证据够不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力度有多大?
请问一下这些证据够不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力度有多大? 各位尊敬的律师:
我2014年8月26号在深圳西乡固戍进的一个10个人左右的小厂,现在已经做了整整4个月了,本人打算元旦后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二)(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本人推断,离职后必然要通过投诉或者是劳动仲裁,才可以要到压在厂方的工资。但是我不知道我现在的证据够不不够,
入职时签了一份简单的单份合同,在厂方;
工资发现金,签了名在在厂方,我没工资条;
没有工作证件没工衣,没有任何保险,上下班指纹打卡,报表无法取得;
只有每天发饭票,饭票上有厂的盖章,我从10月份开始保留饭票,每个月份保留了其中两天的饭票,还有几段录音和工作的视频。
请问如下这些证据够不够?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dj@(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12-29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