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公司合同要求员工赔偿未收回款的40%合理有效吗
公司合同要求员工赔偿未收回款的40%合理有效吗 本人在公司做销售工作并同时承担收款事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为公司未收回款项员工需承担40%,现在我已离职半年。因我个人与公司另有承包库房的合作关系,交了押金,现在我库房不做了退还押金时,公司却要求扣除我作为员工时未收回款项的40%,现在押金一押再押不给我,如果给就要扣那40%,我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奔途28(重庆-江北)
提问时间:2014-12-29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