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各出房子首付一部分,公积金贷款以男友名义贷,他让我当担保人,婚后共同还贷
原则上是平分的,首付部门是男方的个人财产来的,是不能分的,只能对婚后部门要求分割的。
是不是担保人 与能不能加名字没关系
如果银行同意可以加
离婚时
你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
婚后还款部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你的出资 视为借款 可以要求偿还
您好,贷款清偿之前,不能加名。你们可以签订协议对房屋权属进行约定。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加上你方的名字,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