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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支付社会保险,谢谢

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支付社会保险,谢谢 劳动合同法给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事实上的几乎是一个月的法定缓冲期,用于考虑是否签劳动合同。假设,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工作了20天,这20天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未提出签合同,第21天一早,劳动者提出不做了,用人单位同意,并且支付了劳动报酬(劳动者也认可)。问题是,这20天,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是否要给劳动者交社会保险。

请给出法律依据,有具体条文,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ukama……(安徽-滁州)
提问时间:2014-12-27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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