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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跨国债务的追讨

跨国债务的追讨 我先后给两个韩国人供海鲜,都是先发货,后付款。我手里有第一个韩国人的欠条,和第二个韩国人的收货签字凭证。共欠款40万元,第一个个人找不到了,第二个人能找到就是不还债,没钱还,我应当怎样保护我的债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长青树69(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4-12-25 15:0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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