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因欠薪离职后的相关薪资和报销问题
因欠薪离职后的相关薪资和报销问题 您好!我现在工作的公司合同约定是每月的15-20日发上一月度的工资。但是自10月份后一直拖欠工资,目前10月11月工资均未发放。我于本月12日提出离职,但是公司一直没有批准。我想了解一下,我是否可以直接要求离职,离职后拖欠的工资什么时间可以发放。
另外,我在工作期间,经常出差,并为公司垫付了一些费用。其中一些是公司要求从签劳动公司的总公司一个全资子公司走账的,但是由于总公司一直没有拨款,所以一直没有报销。这些报销费用是否可以要求一起结算?最晚支付的时间是什么时间。
如果公司要求我先办离职,后付款的话,我需要保留哪些证据?
还有就是,我在工作期间,公司老板曾以个人付款的方式安排我们参加一些类似于成功学之类的课程,没有签订相应的培训合同,这个是否需要补偿公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ofaz……(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12-24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