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此事故是工伤损害赔偿吗?由谁来赔偿?
此事故是工伤损害赔偿吗?由谁来赔偿? 2010年7月的一天,新美公司(私营企业),需要扩建厂房,就把一部分工程,承包给董明(此人是农民工,没有什么资质)。
在施工过程中,董明又没有拉电的技术,就又把厂房配电室至纸箱车间的架线工程,承包给农民工孔良(此人也是个农民工,没有什么资质)。
由于人员又不够用。孔良又招来农民工董伍,口头约定一起打工,工程完工后,按打工天数付工资。
在拉动力电线的过程中,由于车间房顶结构复杂,施工很费力气。车间地面上有十几个大小不一的预留坑。董伍不慎摔了下来,掉在一个大坑里,当场就把两只脚后跟摔成重伤。
事故发生后,由孔良出资在医院给董伍治伤。
后来,董伍不向新美公司索赔,反而向孔良索赔损害费用70000元。孔良向新美公司索赔,公司负责人,推说:“安全问题与公司无关,不与理赔,你去找董明吧。”
请问律师大人:
1、这次工伤事故与新美公司有无赔偿责任?
2、第一包个人董明,有无赔偿责任?
3、第二包个人孔良,有无赔偿责任?这是第二包孔良一个人的责任吗?
4、这次事故如何处理才算合理,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splkf……(甘肃-平凉)
提问时间:2010-12-27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