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社保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社保问题,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照比例共同承担,工伤和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因此,个人部分公司不应承担;
其次,关于社保局要求公司先补交、个人部分单位追缴是不合理的,单位可以拒绝缴纳个人承担的部分;
再次,关于个人部分,原则是由公司从其个人工资中扣除相应社保金额,然后交到社保局。建议此种情况保留证据,一是双方约定,二是公司在社保局缴纳的金额,如果社保局不予配合,这个是社保局的问题,与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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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部分需自己承担的。
你好!如你所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应该公司和个人按比例缴纳。
其次,个人部分因员工已离职,你公司是扣缴义务人,因你公司没履行相应义务,个人是你追缴应承担的责任。
缴纳保险是单位的义务,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保险就应承担补缴义务,个人部分也应承担,
你好,公司只承担单位应承担的部分,个人部分由自己承担。
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单位可以拒绝支付个人部分!
用人单位是扣缴代缴义务人?
联系对方 让和你一起去社保局
个人部分单位不承担,单位个人共同去社保局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