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这种情况被辞退应该怎样赔偿?
我这种情况被辞退应该怎样赔偿? 我在本月月初与一外包性质公司A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月薪10000,其中,试用期工资8000,试用期为1个月。工作内容是外派到另一间公司B,但合同上只列出工种为软件工程师,工作地点广州,并没有指出是要外派到公司B。
本来合同上明确合同期限从2010年12月6日开始,安排6号上班。但在入职前到现在,公司A多次通过电话通知,没有书面通知,以公司B的领导出差为由,要等要公司B的领导回来后再安排我入职,让我在家等。就这样过了3个星期,到现在公司A还不安排我到公司入职,最后单方面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下面是公司A提出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赔偿方法的邮件内容:
由于公司B方面业务临时调整,决定取消用人需求,因此你无法再代表我司到公司B从事外包工作。鉴于此事给你造成的损失,同时由于你也未代表我司正式上班,因此我司决定按照广州最低月薪标准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即1100元,
在这里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虽然在合同开始的3个星期内我未代表A公司到B公司上班,但这完全是由A公司和B公司的安排不当引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是以合同上确定的12月6号开始?还是要以入职时间为准?公司是否要为我这3个星期作赔偿呢?
2、由于公司A和B的运作问题,一直不安排我上班,最后公司A在试用期内以公司B业务调整为由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公司A以这种方式辞退我是否需要赔偿?赔偿标准怎样?
3、以我现在的情况,公司A设定1100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我合理的赔偿应该是多少?我怎样才能索回合法的赔偿金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slyg(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2-27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