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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

应向哪个单位立案 ?

应向哪个单位立案 ? 律师 您好:
问 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根据文件规定,公安机关应向人民检察院立案呢?还是在公安机关立案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佳亮(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0-12-27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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