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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适用房购房权赠送遗嘱
关于经济适用房购房权赠送遗嘱 父亲和我共同生活20多年,现在父亲所在在部队有购买经济适用房名额,父亲让我全额承担购买此房,由于父亲年事已高,因为所有购房费用由我全部承担,而购买的这个部队经济适用房是我父亲的名额,所以不能在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我的,只能是父亲的名字。我担心父亲百年后,其他子女对这个房子的继承权产生纠纷。(问题1)所以我想在交钱签合同之前,让父亲与我签订一个关于经济适用房购房权赠送遗嘱,不知道这样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应吗?(问题2)如果这个遗嘱是在房子购买交钱签合同之前制定的,这个房产还不是我父亲的,只是确定了有购买的名额,是不是他没得对这个房子产权的支配权,那么这个遗嘱是不是不具有法律效应?(问题3)由于父亲受文化程度所限,我喊我儿子代为起草的遗属,这个符合制定遗嘱要求范围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mbf(重庆)
提问时间:2014-12-19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