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我女儿三个月了,因感情不和我要离婚,他不同意怎么
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女儿归你抚养。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如确实能证明感情不和,可以判决离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一般女方抚养
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第一次未判离的,原告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离。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你好,协商不成,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会判决随女方。
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如确实能证明感情不和,可以判决离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可以起诉离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