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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年休假

年休假 根据国家的相关条列在2008年9月18日公报了: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其中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请问是否指"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但不含12个月的.而我公司解释为前面12个月不算,从超出12个月后算起,也就是说如果做了18个月就只有6个月可算年休假.请问是否合理,应怎么理解” 以上”两个字的含意?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eng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2-2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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