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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条款里是这样规定的,我依法清年休假但领导不给批,望专家给予评论。

公司一条款里是这样规定的,我依法清年休假但领导不给批,望专家给予评论。 第十条、 带薪年休假:员工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公司将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对于因工作未能休假的员工,公司将按员工本人基本日工资的300%发放补贴。


我是09年12月5日入职,但后来公司签订合同为了好统计写了12月1日入职。到今年12月,无论怎么算都有一年了,可领导说有三个月试用期,所以不算一年。请问合理吗?公司此条款及其他条款里并没有指明说这个工作时间的具体定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1880……(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12-19 20: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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