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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赡养与分家协议签订后还能再单方修改吗

赡养与分家协议签订后还能再单方修改吗 房子是爷爷和奶奶共有的,但是产权证是爷爷的名字,当初全家人在2个村委的见证下一起订立了一份分房协议,把房子平均非给4个子女(两个姑姑和叔叔和我父亲),协议中爷爷由一个姑姑和叔叔赡养,奶奶由另一个姑姑和我父亲赡养,协议是2007年签的,当时是立即执行的,现在我父亲3年前去世了,但是这3年来我母亲一直不离不弃的赡养着我奶奶,其它子女这几年来时一点赡养义务都没有尽到的,现在我叔叔和姑姑怂恿我奶奶去和他们住,要我奶奶拿回之前分给我父亲的房子,请问这个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ufen……(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4-12-15 15: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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