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未签合同、未缴纳社保及未支付加班费用的问题
关于未签合同、未缴纳社保及未支付加班费用的问题 我想请教关于未签合同、未缴纳社保及未支付加班费用的问题。
我于2006年12月22日进入这家公司公司工作至今的。
1、在此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虽然中间也有几次说是要签,但也就是说说,之后就不了了之了。直到2009年2月份有一个经理就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保险事宜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公司才跟我们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时间从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两份但没有给我们,都在公司处。
2、从进入公司起一直也未给我们缴纳保险,直到2008年9月份因为一家兄弟企业因为保险的事情被查处才给我们大概三分之一的员工缴纳了社保(其中包括我),从08年9月份到现在一直持续在交。
3、从进入公司开始头两个月的星期六和星期日基本都没有休息过,之后一直到现在都是单休,星期六上班,星期日休息。日常中有时候也要求下了班之后还要加班,一到三小时不等,从未发放过加班费。
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否可以为自己争取○108年2月-12月的双倍工资;○2从进入公司开始应缴纳而未缴纳的保险费用;○3应发而未发的双倍加班费用。
我能够提供的证据有这两年以来80%的签到表和全部的工资表,不过工资表是未签字的(真实的),入职表,工作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ngfe……(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09-04-10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