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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的以下做法是否合法?

县政府的以下做法是否合法? 我是湖南省沅陵县居民,由于没有取得建房手续,于2011年建了一栋私房,四层半,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购地于私人,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没有任何手续。以前想办理相关手续,但政府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象我这种情况,沅陵县有数百户。建房时办理了用电、用水的手续,开了用水、用电户头。2014年12月8日,不知是什么部门,据说是居委会,突然对全城的违建住房采取了断电措施。要求所有违建房主按建筑面积交120元每平方米的罚款(到所在地居委会交款),32.5元每平方米的什么款(到国税交款),30.5元每平方米按占地面积(到地税交)。我一家都在外打工,不知具体是怎么回事。请问地方政府以上做法是否合法?我们又该怎么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懂就问,处……(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4-12-1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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