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变更书,随时可以更变合同么?
劳动合同变更书,随时可以更变合同么?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对 年 月 日双方签订(或续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一、 劳动合同增加如下内容:
1、乙方应以2014年年底的中标金额为任务目标(详见《员工绩效计划与考核表》),如2015年乙方:
(1)一季度未达成任务目标的12%,甲方有权自2015年4月19日起对乙方进行调岗、降薪,工资在上一季度基础上下调 10 %;
(2)二季度未达成任务目标的40%,甲方有权自2015年7月19日起对乙方进行调岗、降薪,工资在上一季度基础上工资下调 10 %;如乙方在第二季度达成任务目标的40%,则乙方工资自2015年7月19日起恢复一季度工资水平(如适用);
(3)三季度未达成任务目标的65%,甲方有权自2015年10月19日起对乙方进行调岗、降薪,工资在上一季度基础上工资下调 10 %;如乙方在第三季度达成任务目标的65%,则乙方工资自2015年10月19日起恢复一季度工资水平(如适用);
(4)年度任务目标完成达到100%,则2015年1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部分奖金,奖金金额=乙方2015年度1月份工资标准*12-乙方2015年度每月实际应发工资总额-因缺勤,病假等扣发工资金额。
(5)经一次调岗后绩效考核仍未达标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 本变更协议书未涉及到的“劳动合同”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 本变更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以本变更协议书为准。
四、 本变更协议书经乙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这样的合同一开始并未约束,现在又弄了这一份东西出来。这个条款里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ackes(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2-09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