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父母能重新分配在他们名下(现在的土地证得名称还是父母的),但已经分给子女的家产吗?”
“父母能重新分配在他们名下(现在的土地证得名称还是父母的),但已经分给子女的家产吗?” 对于“父母能重新分配在他们名下(现在的土地证得名称还是父母的),但已经分给子女的家产吗?”这一问题的回答,有的律师说“能”,有的说“不能”,我搞糊涂了,我想,法律应该有统一的规定的,我的理解,应该可以的,因为,有的家庭会出现,当父母给子女分完家后,子女不履行孝敬父母的责任,甚至给父母增添麻烦,这种情况,子女是不应该享受父母的家产的,父母可以更改已经立下的协议的,否则就是对父母不公平,这也是对法律的亵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zU4150(云南-大理)
提问时间:2010-12-23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