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监察投诉问题
劳动监察投诉问题 今日我在都匀市劳动监察大队作如下投诉,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情况要也有错误,拒绝我的投诉申请,在我再三要求下,他才免费答应我试试,但行不行不知道.
工作人员的理由是,我在该单位工作未满一个月,虽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同样是可以的,而我无故离职,用人单位开除我,不给工资也说得过去.
问题:1.请问我的情况到底能不能拿到工资?
2.如果都匀市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或者明里说受理,而暗地里不受理我的投诉,我该如何做?怎么样来保护我的合法权利?
附:我的投诉材料>>>>>
关于投诉金碧辉煌咖啡吧的相关材料
本人叫XXX,家住都匀市七星路60号,现无业,身份证号码为:52262819860XXXX18。联系电话:131185XXXX83。
本人投诉金碧辉煌咖啡吧,该单位系娱乐场所,地址在大十字附近的盐巴公司二楼。负责人XXX。电话XXXXXXX.
本人请求金碧辉煌咖啡吧支付我2009年3月1日到3月10日共十天的工资,按月薪800结算,计266元,并补齐从2月19日到2月28日共十天尚欠的33元,共计299元。
本人2月17号到金碧辉煌咖啡吧跟客房主管XXXX应聘廊道职位,口头约定按月薪800支付我工资,试用期一天,并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无书面合同。我于2月18号到该单位上班,这一天为试用期,2月19日正式上班。约在3月5日该单位做人事更换,客房主管也更换了,新来的我不认识。3月8日该单位发2月份工资,我领到2月19到2月28日共计十天按月薪700元结算的工资233元。当我发现这与原本约定的月薪有100元的差距时,便与该单位领导交涉,无果。3月9日我以另外有事为由请求辞职,该单位不准,说是至少提出辞职后十五天才能离职,并要做好岗位的交接工作,否则3月份工资一份也领不到。3月11日我实在无法忍受该单位的欺骗行为,想到到时实在领不到工资还可以投诉的法子后,毅然离开了该单位,不再上班。我按该单位的习惯,4月8日到该单位领取工资,果然领不到。因而才请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帮我解决。我相信政府会给我帮助的。在此,我首先感谢各位领导的帮助!
附件:
1、 本人工作期间2009年2月18日到3月10共行二十天几乎所有的销售单,每一张销售单上都有本人亲笔的签名。可作劳动关系的凭证。
2、 在3月8日得知工资有出入后,与该单位领导交谈时的部分录音记录,其中有谈到工资问题。可作工作问题的凭证。
3、3月8日发2月份工资时的工资单子上有我的签名,但该单位把我的名字打印成“杨韩志”。此单留在该单位处,应该至今保留有。请求证实。
投诉人:XXXXX
签字:
2009年4月8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teeg(贵州-黔南)
提问时间:2009-04-08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