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法律雇佣关系
关于法律雇佣关系 关于法律雇佣关系甲方:店主. 乙方:员工. 丙方:捡破烂
甲方不在店,乙方叫丙方收拾破烂,在准备过秤时,丙方由于无法一个人操作,叫乙方帮忙,结果乙方在自家店里找了一个木棒和丙方举秤过秤,结果木棒从中间断开,乙方这段由于没抓好导致伤到自己的眼睛,经医院治疗确诊外伤,但视力有点下降.治疗费和赔偿由甲和丙各承担2000元,现在乙方要求甲和丙各再付三万元私了,否则法庭见,遇到此事怎么办?即使是眼睛瞎了丙方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最多承担多少钱?急急.......请根据法律条文 帮忙回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hsymy(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09-04-08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