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请教是否超出起诉期限
请教是否超出起诉期限 我买了一套家具,因当时有质量问题,货到时就没有签单(已经两年多了),卖方把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柜门和抽屉)带回维修,而把整体框架放在我家中,卖方一直说给维修,但是维修了几次都不行,一直没有给解决好。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算收货了?
买卖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如果非质量问题退货收取20%的费用,有特殊原因收取10%的费用,另需支付运输费和人工费,超过一个月不予退货。请问这样的条款是否是霸王条款?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退货?如果可以退货是否要缴纳10%的退货费用和运输费、人工费?
请问,如果不算收货的话,那一个月内可以退货的时间规定是从何时开始计算?
已经过了两年多的时间我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janna(上海-卢湾区)
提问时间:2009-04-08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