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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卖花人与村委托管理人员的人身伤害谁该负责

卖花人与村委托管理人员的人身伤害谁该负责 事情经过:
张某和爱人去某村的市场边上卖花(没有去市场内),村委会所谓的委托管理员A过来说市场外不允许卖东西,就要赶人走,后来张某开始收拾东西,就在快要收拾完的时候,过来了一个买花人问价格,然后所谓的委托管理员A又过来了准备将买花人赶走,然后卖花人张某就跟A争吵起来了。争吵过程中,张某首先轻轻推了一下A,A就与旁边的三名同村人一起上来打卖花人张某,最后,张某的爱人报警了。张某鼻梁被打断了,A的手脱臼了,两人都去了医院治疗。
请问:这个事情谁该负主要责任,同时张某和管理员A的医药费该谁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gq……(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11-29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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