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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理赔时对发不提供维修发票,要求我方付款先。

理赔时对发不提供维修发票,要求我方付款先。 车辆刮擦案件,我方全责,在定损修理后,由于对发异地车,理赔时对发不提供维修发票,要求我方付款先。可是我方在事故发生日已经垫付300元押金作为修车费用,我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方可提供赔偿,双方僵持不下。对发要上法庭,
当时保险公司有出具事故认定单,交警没有?只是拍照开了罚单。
这种情况对发可以告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oldsu……(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11-2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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