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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爱人在自家摊位被打

我爱人在自家摊位被打 在14年7月22日,我爱人在自家摊位卖货时与顾客发生矛盾被打,我爱人当时有三个月身孕,我爱人被打时,因为生气导致抽搐10多分钟,医院的大夫说这种情况下,孩子在大人腹中有可能会缺氧,会对胎儿的大脑造成伤害,也有可能不会,不能给开书面证明,我和我爱人因为害怕孩子以后真有毛病就没敢要孩子。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对方需不需要承担责任,还有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是,双方拘留,我也想不通,他在我家摊位殴打我爱人和在我家殴打我爱人有区别吗,为什么我们受害方还要被拘留。求律师帮忙解答或者帮忙打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vema……(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4-11-27 12:0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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