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错判平反后的赔偿问题
错判平反后的赔偿问题 上 诉 状
我叫马广学,是1981年从山西省财贸学校毕业分配到翼城县外贸公司的,一直从事会计到主办会计和财务负责人工作。
1985年9月,由于和工商银行工作上经常打交道,所以人事关系都处得非常好。就在这时,龙女村的李学文(我也认识并称为“朋友”)找信贷股王爱国(副股长)贷款,一时难以解决,王就找我商量想从我公司户下借一部分给李,还有白兆林(股长兼副行长)也点了头,无奈我答应只给他用三天,就这样从我公司户上给李办了一个14万元的汇票。当天下午我就感觉不对劲,立马找王爱国连夜乘车追往北京把汇票要回,随即入到公司账户下。前后共五天时间。期间的利息我自己认了一百多,没有给公司遭成一点损失。
事发后我主动向公司和财贸部领导检查了错误并主动辞去了财务工作,临汾公司也给了我全区通报的处分。
事过几个月后,由于公司内部某个别人为了之我以死地,仅然利用和检查院的关系再次把我推上被告席,利用中央一号文件,于1986年1月19日将我逮捕,王爱国被判十年有期徒刑,我被判四年有期刑。
在狱中我始终不服判决不断上诉,于1988年8月翼城县法院改判我:判一缓二;王爱国:判二缓三。我们同被释放。
回家后我还是不服,继续申诉!没有工资无法生活,先找单位,当时领导已换成郭洪水,他根本不承认公司还有我,因为我当时判刑时有关领导就觉得不妥没有开处我的公职,所以我向郭索取开除手续,他拿不出来,反正一句话就是不让我上班。工商银行方面,王爱国也安排上了班,也补发了工资。我把工商银行的处理意见书复印件拿给郭看,郭却以十分荒唐的理由说下边某些人怕你回来上班找他们的事,很坚决不能上班。
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好心人说我太死心眼,我突然明白了。逢时过节我买上礼物去他家,他家有什么活我主动去干,还算奏效。1989年1月被安排到公司下一门市部当临时工,每个月50元生活费。3月份又让我去惯上堡铁厂(公司副经理吕德汉以公司名誉承包的)上班,任办公室主任。在此期间我还在申诉。
1989年9月25日,我突然接到县法院的通知,我及时赶到。当时有法院副院长葛金生、刑事庭长李舂才、孙某某等都说了些很让我感激的话,法院第二次改判,宣告我们无罪。我第三次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心里不知道是啥滋味。礼拜天在葛院长家(东石桥村)他还特意招待了我,我提出工作和补工资的事,他说回单位一切都没问题。
当我拿着判决书回单位找到郭时,确实都答应的不错,可就是拖着不给办,是我又缺心眼吗?不呀!我照送照跑没误过呀?他家每次办事我都还多上了呀?问题出在哪里呢?百思不得其解?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他要调走,我赶快抓紧时间找他,他答应在他调走之前一定给我办了,我有点放心了。(当时单位动员停薪留职自某职业)我在家待了几天去单位时,听说郭早走了。我赶到他家问他,他回答的却让人哭笑不得,说是会计杨立英不同意。此时我不知道权是谁的大?国法能否这么糟践?这已是1990年11月份了。
新的局长王玉安来了,我把这一切都告诉了他,他当即立断说:他郭洪水不给你办的事我都给你办!从这时起我又看到了希望,跑呀、等呀、找呀,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不是说公司没钱就是说过几天,一直到2004年公司要破产了还是没个结果,一切债权债务都交到了经贸局,我又找到经贸局局长,他说等到和财政局了结你公司情况时想法给你办。无奈之下我写了一份材料去找县委书记张德英,在政府门前他看了后很气愤,立马签字让信访局转送给经贸局速办。之后我又找经贸局局长,但还是一拖再拖。拖得我心里好凉啊!
到如今,我送礼送不起,找关系没那么硬。本想给我补点工资我能过得去就行了,想不到这么难!二十多年了,是我太软弱?还是我贪婪?我不愿给政府多找麻烦,但政府也不能这样“款待”我啊!所以我要拿起法律武器讨回一个公道:
一、 在我受刑期间要求给予精神补偿
二、 在我受刑期间和在家待业期间给予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
三、 法院公开逮捕我而给我平反时却没有公开,应给予我名誉上的补偿
四、 因名誉伤害致使我下岗后难找工作,遭成家庭生活困境,应给予经济补偿
这些补偿也好赔偿也好能挽回我二十多年来的辛酸和前途吗!?我还能再有一回青春吗!?
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马广学(山西翼城陵下小康村)
2010年12月19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马广学(山西-临汾)
提问时间:2010-12-20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