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犯罪
关于如何认定是贪污罪
关于如何认定是贪污罪 律师,你好,我最近一件事老困扰着我,几次审查说我们是嫌疑人。想问问你,这样是否构成贪污罪。我们是一个国有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和主要领导,由于去年公司有资金困难,想把剩余的几间商铺卖出去,后来经过职工大会通过(全部有签名)又经过抽签方式同意把商铺以当时的市场价格销售出去,我就以98万元买了一间,几个领导都有买到,但因在审查总经理时发现我们的商铺没有经过评估及上报主管单位审批就出售商铺,属于违规操作,不按程序办事。在审查当中,检察院还把我们的商铺评的很高价格,认定说我们是侵吞国有资产,构成贪污罪,我想问问你这是否构成犯罪呢。只不过是开发公司在审批过程和程序有问题,不能认定我们就是贪污犯来处理,也不要强行要求我们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公司,还说改名费由我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还吓唬我们若果不在规定时间退会公司就抓我们入罪坐牢等等,这还有天理吗?我们一有销售合同,二又有交钱,三还办理了房产证,怎能这样说一定要退回公司旧要退回呢,这样还讲不讲公理,请你们给我们评评理。给我们一个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g7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1-26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