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提出辞职申请一年,社保等三问题
提出辞职申请一年,社保等三问题 各位律师:
大家好!我之前在一所公立学校工作14年,于2013年9月提出辞职申请,由于单位在经济补偿金方面百般刁难,未就经济补偿金达成一致意见,近一年来未正式办理离职手续。现单位通知我立即回去上班。我现在仍然想辞职,想请教三个方面的问题:
1.我2013年9月提出辞职后,单位就没有再为我缴纳社保了。单位是否应该支付我离职之前的所有社保?
2.单位并未无明显过错,我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3.我2013年9月提出辞职时,发现在未经我本人允许的情况下(但告知过单位密码),我委托单位保管的、我个人银行帐户上的钱被单位支取了。这是否构成违法?现在还能追回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qy130……(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4-11-26 15:03